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大丰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9-06-25 17:27 [ ] 浏览次数:

近日,大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该局实际,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率先出台《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容错纠错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建立起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的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发和凝聚全系统干部职工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活力。

据介绍,《办法》是针对市场监管部门机构改革以来普遍存在的职能增加、人少事多、追责问责等履职风险问题,通过前期广泛调研基层履职现状,并征求大丰区纪委监委意见后而形成。《办法》共6章14条,分为总则、适用情形和程序、结果运用与保障措施、纪律要求、工作责任、附则等部分,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的基础上规定了申请容错的八项适用情形,并将“看问题性质,把握有没有损害群众利益”、“看工作依据,把握有没有违反党组工作意图”、“看主观动机,把握有没有攫取个人或小团体私利”、“看决策过程,把握有没有个人说了算等问题”、“看履职取向,把握干部职工的具体评价”、“看纠错态度,把握有没有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或舆情事件”、“看危害类型,把握有没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七看七把握”作为是否适用容错情形的研判标准,同时对实施流程作出了严格认定程序,细化了申请、核实、会商和反馈等步骤环节,保证程序公开,阳光运行。

该局局长栾建军表示,《办法》的出台是激励干部职工敢于担责,善于尽责的一项创新举措,给敢打敢拼的干部吃下“定心丸”,为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营造了良好氛围。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