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部署推进安全消防环保工作刘永前局长要求
严守红线底线 确保履职尽责
8月18日至8月19日,市工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刘永前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最新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推进安全消防环保工作,带队检查盐城招商场等地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严守红线底线,确保履职尽责。季鹏飞、刘连荣、葛龙、陈政、吴进中等局领导出席会议。
在8月18日召开的局长办公会上,刘永前局长传达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了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消防和环保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他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对于安全消防环保工作高度重视,要求之严、决心之大,前所未有。安全消防环保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对于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来说,既是政治考验、责任考验,也是能力考验、质效考验。各级各单位一定要清醒认识安全消防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安全发展意识,警钟长鸣,深刻警醒,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扎实抓好安全消防环保各项工作。
刘永前局长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消防环保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会议精神,必须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一要牢固树立安全消防环保观念。要认真学习领会五大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大安全、大消防、大环保理念,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各项履职工作中牢牢把好安全红线、生态底线。二要切实履行安全消防环保职责。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消防环保工作的最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聚焦化工企业、畜禽养殖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消防环保突出问题,认真梳理相关职能职责,积极组织参与各类安全消防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做好牵头组织、对接协调、协同配合等工作,确保面上工作抓足抓够、点上工作抓深抓透、日常安全抓勤抓细。三要过细排查解决安全消防环保问题。要全面排查、坚决整治各类安全消防环保隐患,严格把好安全消防环保准入门槛,及时履行监管信息抄告、案件查办移交等相关职责。要全面过细地开展盐城招商场、机关办公大楼等重点区域安全消防环保隐患大排查,必要时邀请专业人士参加,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四要有力加强安全消防环保领导。建立健全安全消防环保组织领导体系,一着不让、一以贯之地抓好值班值守、应急处置等工作,适时开展安全消防环保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隐患排查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抓,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五要严格落实安全消防环保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结合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和自身实际,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细化工作职责,加强痕迹管理,确保守土尽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消防环保工作落实到位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取得应有成效。
8月19日,刘永前局长和副局长刘连荣、葛龙到盐城招商场等地检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在实地查看盐城招商场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重点消防区域后,刘永前局长对盐城招商场安全稳定繁荣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他指出,盐城招商场是全市人流、物流、商品流高度集中的重要商圈,是创造就业税收、拓展城市功能的重要载体,市委、市政府对招商场安全稳定繁荣发展工作十分重视、高度关注。多年来特别是去年来,招商场工商分局和管委会一班人敢于担当、排难求进,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和周边环境整治,促进场内外面貌焕然一新,是工商部门履职尽责能力、水平和作风的集中浓缩和生动体现。当前,招商场消防安全、功能释放和规范管理已进入最好的时期,要珍惜成绩,再接再厉,常抓不懈,越抓越实,勇立潮头做表率,务实奋进谱新篇。他强调,一要抓安全确保长治久安。真正把抓安全作为工商部门和管委会服务推动招商场繁荣发展的首要任务和压倒一切的工作,准确把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忧患意识,突出制度规范,从点滴做起,把安全管理渗透在思想中,体现在规范中,融入到日常管理中,扎根在管理者、经营者的行为规范中,确保长治久安。二要抓发展促进长盛不衰。要积极把握应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互联网+”战略、盐城跻身长三角城市群等新机遇新挑战,学习借鉴全国同类市场繁荣发展的先进经验,引导促进经营者着力对接实体经济、发展网络经济、塑造知名品牌、更新换代产品,实现转型发展,让招商场成为有根的、有旺盛生命力的市场,不断提高盐城招商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力。三是抓班子夯实发展根基。要坚持不懈抓好招商场领导班子建设,继续抓好党的建设、文化建设、诚信建设,把好的风气发扬光大,在履行职能、服务发展、基层和非公党建等方面当好排头兵,把招商场的安全繁荣发展推向一个新高度。
城南分局、招商场分局、网监分局,办公室、人教处、监察室、法规处、注册处、公交处、市合处、外资处、个企处、经检处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办公室、个企处、市合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消防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