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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试剂耗材询价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3-08-01 11:38 [ ]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询价须知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实验室试剂耗材询价采购项目

(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一共分3个标段,投标人可针对其中一个分包或多个分包投标,投标人对同一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响应。评标与授标以包为单位。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备注

分包一

试剂类

详见附件清单


分包二

玻璃器皿及耗材类

详见附件清单


分包三

色谱柱类

详见附件清单


 

(3)供货期:按招标人实际需求在7日内将采购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验收合格并安装调试完毕。

(4)付款方式:具体按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按实结算。

(5)招标周期:本次招标采购期限设为2023年 8月 1 日至2024年 8 月 1日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需是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提供采购设备的能力,并具有良好的信誉。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

三、合同计价方法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如采购需求发生变化,采购数量按实计算,中标全费用综合单价不变),投标所报单价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价为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的内容、时间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的价格体现,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费用:含货物采购、运输、装卸、安装、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等免费更换、包装、检测、缺陷维修、材料、机械、劳务、质保期内免费更换、安装、调试、培训、管理、利润、税金、代理费等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不可竞争费等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一切费用,投标预算书中若有漏项、缺项、少算部分,视同分摊至其余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予增加。

四、询价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3  日 16 时。

五、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  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一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5-89088611


第二部分  询价程序

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

(如果一个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分包的报价,可以将分包标书封装在一个密封文件袋中)

(1)报价函;

(2)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2.定标原则和方法

本项目由询价小组按质量第一、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三部分 项目清单

分包一:试剂类

 

分包二:玻璃器皿及其他耗材类

 

分包三:色谱柱类

 

附件:普通试剂、专用耗材、色谱柱.xls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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