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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抢购的奶制品过期了,是否可以维权?

发布日期:2024-10-17 18:30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经营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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