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资讯 > 工作动态

盐城市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4-06-12 17:53 [ ] 浏览次数:


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行政执法办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指南。

     二、受理条件

 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因请求人提出处理请求而启动。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请求人是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二)有明确的被请求人;

 (三)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具体事实、理由;

 (四)有证据证明被请求人涉嫌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

 (五)属于受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案和管辖范围;

 (六)请求人没有就该专利侵权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其他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处理。

     三、所需材料

    (一)请求人应当提交请求书及下列证明材料:

 1. 主体资格证明。请求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请求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要求其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证明。请求人为外国主体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 专利权有效的证明。即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请求人出具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

 3. 其它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二)请求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 请求人应当提供请求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相应请求书副本。一个案件只能涉及一个专利号、一个被请求人;涉及同一专利权人的多个专利号或者同一专利号多名被请求人时,应分别提交请求书。

 2. 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① 请求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其他事项;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

 ② 被请求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的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及其他事项;

 ③ 请求事项、侵权理由和侵权事实。其中,侵权理由如侵权分析比对(应写明侵犯的具体权利要求项);侵权事实方面,应当说明侵权的基本情况,如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购买被控侵权产品时间、地点以及过程等;

 ④证据材料清单;

 ⑤请求人或获得特别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自然人)或盖章(法人和其他组织);

 ⑥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请求人提出的请求事项,不得超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法定职权范围,例如请求责令赔偿、赔礼道歉等。

请求人提交请求书时,证据、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四、办理期限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结案。案件特别复杂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超过1个月。案件处理过程中的公告、鉴定、中止等时间不计入上述案件办理期限。对因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中止的案件,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无效宣告决定后,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及时恢复对案件的处理。

    五、结案方式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当在调查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及时结案。根据案件处理结果,结案形式包括:

 ①作出行政裁决,发出《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终止行政处理程序;

 ②调解结案,经调解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调解协议书》,终止行政处理程序;

 ③撤销该案件,发出《撤销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决定书》,终止行政处理程序。

    六、救济途径

    不服作出的专利行政裁决,可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13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收费情况

    无。

八、联系方式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受理单位信息表

序号

受理单位

办公地址

联系方式

1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盐城市解放南路138号

知识产权保护处

0515-89029413

2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东台市金海中路9号

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科

0515-85213916

3

建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建湖县向阳西路666号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科

0515-68782020

4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射阳县合德镇解放路8号

知识产权保护科

0515-87754298

5

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阜宁县阜城镇兴隆路2号

知识产权科

0515-68697033

6

滨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滨海县永宁路6号

知识产权发展保护科

0515-89100506

7

响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响水县城灌江路166号

知识产权科

0515-89660024

8

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大丰区城东新区丰华路南首

知识产权科

0515-83519356

9

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

知识产权发展服务科

0515-89029921

10

盐城市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盐城市大庆中路78号

知识产权保护科

0515-88184380

11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盐城市新都路82号中韩(盐城)产业园未来科技城9号楼

执法二处

0515-81692067

12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盐城市人民南路38号新龙广场D楼(6号楼)12楼

知识产权科

0515-86660185

 

附件1: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流程图.doc

附件2: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docx

附件3: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授权委托书.docx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