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要完善监管,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建立健全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的管理办法,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2025年初,经中央批准,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成为市场监管总局唯一保留的示范区创建项目。盐城是第二批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17个创建地之一,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我省29部门制定的促进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创新发展任务清单,探索构建综合监管机制,着力加强对直播平台、主播和直播营销服务机构等关键主体的监管,从严从重打击编造虚假或误导信息、夸大产品功效、刷单炒信、违法广告等行为。本期专题推出市局探索创新直播电商监管新模式、助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的经验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共同提高。
——探索创新直播电商监管新模式 助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聚焦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率先探索构建以大数据技术为支撑的直播电商风险评价机制,有效解决直播电商监管中“覆盖不全面、识别不精准、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努力以监管的数字化提速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多源归集数据,夯实风险评价信息支撑。优化升级“盐之有证”网络市场智慧监管系统,构建直播电商主体库,采集并更新全市39901个视频账号信息,形成涵盖千万级、百万级及百万级以下粉丝的三个量级主体监管库,精准识别出正常开展直播活动的账号2771个。一方面,与局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对接,定期或实时获取直播电商主体关联数据项2420个。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实时采集直播场次、上架商品、粉丝数、短视频作品数、黑猫投诉等数据信息,构建反映直播电商主体经营特征的复合型数据资源池,实现风险相关信息“一网汇聚”。
二、提炼特征指标,构建风险识别量化体系。基于“全链条风险覆盖、指标可量化、权重合理”的原则,将上述归集的数据划分为基础信息、关联信息、监管信息和经营状态信息等四个维度,进行大数据分析,建立储备指标库。采用层次分析法与德尔菲法,通过多轮专家咨询与意见汇总,逐步优化并确定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构建出融合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估的“4大维度+17项核心指标”的综合性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信息维度,设置账号类型、粉丝数量、短视频作品数、获赞数等指标,权重占比20%;关联信息维度,设置MCN机构、登记、许可、认证信息等指标,权重占比20%;监管信息维度,设置大数据监测、网络抽检、双随机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信息等指标,权重占比30%;经营状态维度,设置直播场次、粉丝增长率、粉丝互动率、作品变化量等指标,权重占比30%。
三、实施分类监管,探索风险防控精准路径。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直播电商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对于暂无风险(A类)主体,采取日常监测与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其持续合规经营;对于低风险(B类)主体,监测频次为半年一次,并对其经营行为持续观察,防范风险升级;对于中风险(C类)主体,实施季度监测,同时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其整改存在的问题,降低风险水平;对于高风险(D类)主体,采取高频次、全方位的监管措施,包括每月监测、全面检查等,有效防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截至目前,直播监测系统已建立运行模型95个,累计开展直播监测4142场次,涉及直播间195个,发现问题33个,主要涉及不履行证照公示、不公平格式条款、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违法广告等行为,有效净化了直播电商行业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