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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6-02-14 15:17 [ ] 浏览次数:

为规范烟花爆竹消费行为,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节日氛围,盐城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与使用烟花爆竹产品需牢记以下安全要点:

一、选购注意事项

1.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不法商贩处购买;不要在微信、抖音等平台网购。

2.烟花爆竹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普通消费者只能选购“个人燃放类”字样的产品。若标示为“专业燃放类”产品,需要专业燃放人员才能燃放。

3.选购的烟花爆竹产品外观应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无浮药。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等。

4.查看点火引火线是否使用绿色安全引线。  

二、燃放注意事项

1.燃放前应仔细阅读产品的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内容,了解燃放操作程序、注意事项、禁止性的规定等。

2.所有的烟花爆竹都应在室外燃放,选择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场地,远离山林、加油站、电网等危险源。远离城市污水井盖、排污设施,以免引燃、引爆管道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气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3.燃放烟花爆竹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酒后不能燃放烟花爆竹;有严重的视力或行动障碍的人不能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应在家长的监护下谨慎燃放烟花爆竹。

4.点燃引火线后,应迅速撤离到安全位置进行观看;不得靠近未被点燃或中途熄灭烟花爆竹产品,不要进行二次点火。

5.‌“加特林”烟花严禁手持燃放,需选择空旷且远离可燃物的区域,预留充足安全距离。“水母”烟花需要在室外空旷场地进行燃放,燃放后及时排查余火隐患,谨防烟花乱飞引发火灾。

三、存储注意事项

家庭尽可能不要储存烟花爆竹,如需短期存储,应放置在小孩无法接触的地方,同时做到“三个不要”:不要靠近火源,不要淋雨受潮,不要大量储存。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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