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投票决定对特定用于电池电芯和电池的负极材料启动337调查(调查编码:337-TA-1513)。该调查基于美国SilaNanotechnologies,Inc.及GeorgiaTechResearchCorporation于2026年6月18日提出的申请,主张相关产品侵犯其四项美国专利(专利号:11,515,528、11,715,825、11,374,215、11,942,624),请求ITC发布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
三家中国企业被列为列名被告:碳一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碳一新能源(杭州)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锂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同属碳一新能源集团体系,是国内少数具备天然石墨、人造石墨、硅系负极等全品类布局的负极材料企业,已进入宁德时代、比亚迪、松下、三星SDI等国内外头部电池厂商供应链。
ITC将在立案后45天内确定调查结束期。根据337调查程序,被告应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提交书面答辩意见。ITC发布的救济令自发布之日生效,60日后具有终局效力,可由美国海关直接执行。
本案值得关注之处在于申请方明确寻求对“下游产品”的进口禁令。这意味着若最终裁定侵权成立,不仅涉案负极材料本身,使用该材料的电芯、电池包乃至整车出口美国时均可能被拦截。与涉案企业存在供应链合作关系的电池及新能源汽车企业,同样面临海关溯源审查风险。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盐城工作平台已将本案纳入重点监测清单,建议相关企业对照涉案专利开展FTO分析,评估自身产品侵权风险,并通过EDIS系统(https://edis.usitc.gov/)持续跟踪案件进展。
盐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6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