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范围指南

凡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或者不符合例外规定的,企业和群众均可向盐城市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