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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0-07-16 15:46 [ ] 浏览次数:


      为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抓好省、市党委政府及上级局相关部署安排迅速落地,7月15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季鹏飞,副局长陈德美、王东升、陈政出席会议。陈德美副局长作动员部署。



      会议强调,长江流域禁捕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禁捕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市党委政府和上级局部署,扎实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攻坚战,坚定有力清除非法产业链。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的重大意义,把长江禁捕作为当前市场监管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市场监管专项组牵头职责,坚决摒弃和杜绝“与盐城无关”“与自己无关”两个认识误区,强化责任担当,密切部门协作,聚焦重点场所、重点平台、重点环节,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市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迅速清除非法捕捞渔获物产业链,全面实现“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各种媒体无舆情”的“五无”目标。

      二要明确职责,落实关键措施。应宣、商合、食品经营、消保等处室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登记注册指导处要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口,摸清名称、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江刀”等字样的市场主体底数。食品生产、食品经营、商合等处室要迅速组织开展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农(集)贸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严禁非法捕捞渔获物在市场销售,严禁使用含有“江鲜”“江刀”等字样的招牌广告,严禁以“江鲜”“江刀”等为噱头推介菜品。网监处要加大对电商平台的监测力度,严禁网上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广告处要加强广告监测,严禁发布违法违规广告。信用监管处要做好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和公示工作。执法稽查处要牵好头,组织指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要统筹协调,强化组织领导。各监管执法职能处室要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制订办法措施,加强监管与执法的有效衔接、情报信息的沟通共享和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凝聚执法监管合力,攻坚克难,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市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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