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资讯 > 工作动态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07 14:57 [ ] 浏览次数:

根据工作需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员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岗位及条件详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稿:《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近期免冠半身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相关佐证材料等,上述材料电子稿打包发送至邮箱:787233678@qq.com

2、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259—2022513日。

3、报名联系人:李女士,18252227037(可微信联系),0515-68810331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供报名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初审后,将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告知报名人员审核结果及考试相关要求。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施。

1、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结束后,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同分同进),如进入合格线的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按实际达到合格线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

3、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占50%,面试占50%,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用人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证明等。报名材料弄虚作假或经考察认定不具备岗位要求的德才条件的,不予录用。因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在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用工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空缺名额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对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对报名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5-89029805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八、疫情防控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各位报名者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附件:

1.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岗位表

2.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用工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57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