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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3-03-14 17:35 [ ] 浏览次数:

3月14日,我市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顾硕,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詹荣安,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许正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市场监管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侍学兵主持。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发布了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及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畅通受理渠道,注重示范创建,强化执法监管,探索社会共治,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全市新增4536家企业做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12315及12345热线全年受理消费投诉举报27250件,按时处置率100%,累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1058万元。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围绕“提振消费信心” 年主题,重点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提振消费信心”消费体验、“放心菜篮子”提升、反食品浪费和突出问题整治六个专项行动,着力营造更加安全、公平、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广大群众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让我们这座城市更有“烟火气”。

全市两级法院聚焦新业态消费纠纷、群体性消费纠纷和涉农、老、小等特殊群体消费纠纷,近三年共审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7592件,初步实现审结一个案件、化解一批纠纷的目标。为推动消费,近期市中院出台了《关于为恢复和提振消费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的意见》,从关注传统消费模式、保障发展服务型消费、服务培育新型消费和构建提振消费信心的工作机制等4个方面提出一系列保障措施,引导市场经营者诚信经营、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聚焦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全方位推进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始终保持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危害安全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努力实现公益保护效果最大化。年内共办理侵犯消费者权益刑事案件85件,先后批捕、起诉和判刑183人。

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分别发布了本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公益诉讼方面的典型案例,现场回答了预制菜生产及监管、直播电商监管、购买家用医疗器械注意事项等记者提问。

省级媒体驻盐机构和市级媒体共14家单位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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