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近期将实施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决定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资信良好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价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最高限价:17.4万元。
4、采购需求:
我单位已根据环评要求建设完成,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均已安装到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我单位现申请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5、服务期限:2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业绩要求:无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被行政主管部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射阳政务信息网”上公布,且在公示期间,本项目的采购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采购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投标保证金
1、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4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现金,单独密封,随同投标文件递交;
4.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3)中标人所供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4)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5)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四、付款方式
1、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部合格,结清费用。
2、付款时,中标人需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税务发票。
五、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4年7 月29日至2024年7月31日17:00。
2、投标人需携回复函、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报表(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我中心,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盐城招标史上有过不良记录或项目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单位(法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得参加投标。
六、踏勘现场
本项目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中小企业创业园2-A-3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0515-89088611
附件:询价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