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捕的系列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走实走深,4月30日,盐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市烹饪协会、20余家餐饮单位和农贸市场主办方召开长江禁捕政策集中行政约谈会。
会议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打击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的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市局执法稽查处、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负责人分别向经营主体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并向经营主体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增强守法意识。各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销售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捞渔获物。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各经营主体在进购货时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要票具据制度,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证明和凭证,如实记录水产品名称、产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等信息,确保来源可追溯、质量可靠。三是参与宣传共治。不以“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为营销噱头,对商品的来源、质量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常态化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加强巡查督导和宣传引导,确保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