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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6-02-05 17:05 [ ] 浏览次数:

蒋守亚(身份证号码:320928XXXXXXXX3415,原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二胖憨憨食品商行经营者):

因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盐市监处罚(2025)G00047号)确定的义务没有履行,本局多次拨打电话,因你电话停机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我局于2026年1月22日邮寄《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盐市监罚催(2026)JC0122号)至你向我局提供的联系地址,邮件因查无此人被退回。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盐市监罚催(2026)JC0122号).pdf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5日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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