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电梯安全水平,强化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诚信和自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盐城市电梯安全条例》《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盐城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依据《盐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盐政规发〔2024〕8号)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ctsaq@163.com,标题请注明“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盐城市亭湖区解放南路138号盐城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邮编:224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
其他事宜联系电话:0515—89029521。
附件:1.
盐城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
盐城市电梯维保单位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xlsx
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9日
